一是认真落实价费惠民政策。贯彻落实丰水期电价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电费支出156万元;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减负力度,免收了质检、农业等5个部门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实施天然气价格补贴700余万元。二是强化价格监督管理。积极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做好价格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我市举报系统的上下级联网及与省、国家平台的数据对接,认真做好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波动预警预测,从严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2014年,全市共受理各类政策咨询和违法行为举报件 59件,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案件)7件,查处违法金额393.46万元,实行经济制裁总额393.76万元。三是协调加快民生工程推进。着重抓好民生社会事业项目“策划、争取”关键环节,推动民生社会事业加快发展。通过努力向上争取,省发改委已同意将雁江区城乡居民用电纳入今年“同网同价”试点,我市将实现全市全域城乡居民用电“同网同价”,每年可减少城乡居民电费支出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