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挪用代收的购房业主税费,不动产权属证书不能按时办理,引发多起群众集体性上访事件。为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净化我市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市政府要求,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国土、规划、工商、国税、地税、消防等部门配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根据职能分工,市发改委对开发企业发布虚假销售价格、哄抬房价;商品房销售不实行明码标价;价外违规加收其他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开展自查、专项检查、分析总结,形成书面报告等多种形式,结合综合整治情况,出台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