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发改物价〔2020〕27号)
各县(区)发改局,资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资阳川港燃气有限公司、资阳恒源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资阳市恒凌燃气有限公司、资阳市隆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资阳新源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接上级通知,2020年2月出台的应对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上游供气价格政策继续执行至2020年10月31日。为此,自2020年7月1日零时起,我市车用CNG销售价格继续执行资发改物价〔2020〕14号规定的优惠价格,即2.96元/立方米,至2020年10月31日24时止,期间国、省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各县(区)、各燃气经营企业要确保降价政策落实到位,及时公示降低后的价格,积极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