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发展改革局:
按照省信联办工作要求,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联合惩戒案例归集和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 475 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落实相关工作。一是请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将现阶段已有的“联合惩戒”案例归集于5月18日下班前报至联席会议办公室。二是建立“联合惩戒”案例归集月报制度,请各部门、各县(区)将《“联合惩戒”案例统计表》(格式参照发改办财金〔2018〕 475 号文件的附件)于每月 20 日前报至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系人:罗英 电话: 26110725 18081688183
附件:关于做好联合惩戒案例归集和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 475 号)
资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章)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