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现将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89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室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893号)
资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代章)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