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各类用工企业(单位):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和《资阳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细则》(资劳委发〔2017〕1号)、《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资人社办〔2018〕194号)要求,现将2017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予以公告。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