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建专题 / 工作动态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全市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建设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9-21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安办201746)工作部署,按照《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全省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保护建设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能源201741)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市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以下简称“管道”)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分级监管、属地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管道建设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激励约束,促进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保安全”转变,建立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和要求,进一步推进管道建设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并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双公示”制度、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联合惩戒信息管理制度、诚信报告制度、个人诚信管理等制度、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依托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采集、传递和信用档案管理的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便于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状况的动态查询与应用。

三、重点内容

(一)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

1.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各县(区)发改局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681号)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分级共建、多方公示,以点带面、以用促建”的原则,实现应公示尽公示,力争做到“全覆盖、零遗漏”。在此基础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管道企业信息一并通过门户网站和信用平台向社会公示。

2.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各县(区)发改局要按照规定督促管道企业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作出安全承诺,接受各方监督。管道企业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明确各个层级直至区队班组岗位的双向安全承诺事项,并签订和公开承诺书。安全承诺重点包括: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消防、特种设备等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绝不非法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建设活动;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不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防范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建立落实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提高职工安全能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自觉接受安全督管督察和相关部门依法坚持,严格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等。

3.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信息管理制度。各县(区)发改局要建立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信息管理制度,明确管道企业纳入联合惩戒情形。

各管道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存在下列失信行为之一的,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即365天以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的;管道建设项目违反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管道建设生产工艺、技术、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主要负责人逃逸的。

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即365天以内)累计发生2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典型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

4.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制度。管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每年年底前要向本单位工会及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诚信情况,内容包括: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现状、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防治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兑现安全生产各项承诺事项的情况等。

5.个人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凡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的管道企业,其承担主要责任的责任人因同步纳入个人信用管理系统,及时在“信用中国(四川)”等网站上公示。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1.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守信激励机制。各县(区)发改局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管道企业、安全文化示范管道企业和受省级以上表彰的管道企业在项目立项和新改扩建等方面政策支持时作重要参考依据,正面激励管道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诚实守信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各县(区)发改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对象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的管道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001号)要求,实施联合惩戒。在管道企业新增项目的批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事项作出限制或行业禁入;对收到联合惩戒的管道企业及个人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通过组织约谈等方式予以诫勉,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及时公开曝光。

3.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督促行业协(学)会在本行业领域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约、自查或互查等自身建设活动,对违规的失信者实行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惩戒措施。鼓励和动员新闻媒体、企业员工举报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行为,符合《四川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的要给予奖励。

(三)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化建设

各县(区)发改局要加强本地本部门门门户网站的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公示公告系统建设,及时在本门户网站公示守信和失信管道企业、个人信息。同时,按照《四川省行政机关征集与披露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令195号)规定,全面、真实、及时向“信用中国(四川)”、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运行平台和四川省政府部门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等信用平台推送信息,通过数字化的信用数据,客观、直接地显现安全生产信用状况。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发改局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负责本地区管道建设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牵头组织、指导协调、综合管理等工作。管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同时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建设责任,做到责任明确,促进管道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二)全面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形势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有关规定,弘扬中华民族积极向善、城市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一路畅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安全生产信用氛围。

(三)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县(区)发改局要督促管道企业率先行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实施方案,建立并落实相关制度,以点带面,推进全市管道建设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四)严密组织检查考核。各县(区)发改局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将管道企业诚信报告情况和管道建设安全生产诚信报告情况和管道建设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作为安全生产重要检查内容并纳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