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做好全省个人基础信息和信用记录信息归集应用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从7月起开展个人信用记录信息录入工作。据省公安厅通报,截止8月15日,我市个人信用记录信息录入数3063条,全省排名第五,治安支队推进此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向局领导汇报。二是强化业务技能,积极向上级公安机关请示、向兄弟单位“取经”。三是强化沟通协调,积极同相关部门加强联系,整合数据。四是强化目标任务,积极将任务分解到各地。五是强化工作督导,采取召开座谈研讨会和每月通报的方式,督导各地数据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