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12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卢忠明带队督察了县、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这次督察是根据《中共资阳市委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阳市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资委〔2018〕6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全市“散乱污”企业整治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目标任务开展的专项督查。督察内容:《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资府办函〔2018〕84号)落实情况,包括工作方案制定、会议部署落实、现场督查督办等;《“散乱污”企业整治月度计划表》进展情况;在县(区)各选择1—2个乡镇(街道)开展调研座谈,重点了解基层“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存在的难点重点。
督察情况:一是贯彻文件要求情况,各县区政府均按照《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印发了县(区)《“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二是整治进度情况,乐至县达到工作进度要求,安岳县、雁江区工作进度滞后。
当前各县(区)正在加大工作力度,采取过硬措施,全力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完成9月底85%的进度目标。乐至县制定“散乱污”治理攻坚方案,正待县府批准实施;安岳县庚即召开了会议,按9月底完成100%目标任务部署工作,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加派工作力量;雁江区经科信局领导分片包干,确保赶上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