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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公安局、食药局开展生产销售假药联合惩戒
发布时间:2018-09-25 字体:【    

 

序号

奖惩或奖励对象

统一代码或工商登记注册号

守信或失信情况

发起部门

联动部门

奖惩依据及奖惩措施

惩戒时间

成效

1

王地明

512225196609236775

生产销售假药

乐至县公安局

乐至县食药局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