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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开展联合惩戒
发布时间:2018-09-25 字体:【    

 

序号

奖惩或奖励对象

统一代码或工商登记注册号

守信或失信情况

发起部门

联动部门

奖惩依据及奖惩措施

惩戒时间

成效

1

乐至县本草堂百姓好大药房

92512022MA629PCN12

销售带有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产生误认的商标的商品

乐至县工商质监局

乐至县食药局

1.责令改正违法经营行为;2罚款2000元(贰仟元)

2018.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