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文号:川工商资移(2018)第00003号)
四川泰安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现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移出。本局已查实上述情况。
本局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作出决定:将该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2018年6月4日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文号:川工商资移(2018)第00003号)
四川泰安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现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移出。本局已查实上述情况。
本局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作出决定:将该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