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彰显社会公平正义,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和相关政策规定,现将一起市级查处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布。
资阳市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表(2018年第一批)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单位地址 |
登记注册类型 |
主要违法事实 |
查处与整改主要情况 |
备注 |
1 |
资阳市雁江区亚泰装饰经营部 |
代永富 |
资阳市雁江区英博大道国际商贸城营销中心四楼 |
个体工商户 |
2017年12月21日,资阳市雁江区亚泰装饰经营部员工刘某、段某、董某等人到资阳市人社局反映该装饰经营部存在拖欠工资问题,涉及员工60余人。资阳市人社局迅速立案调查,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拖欠投诉人刘某、段某、董某等60余人工资100万元左右。 |
因公司法定代表人代某无法联系,根据相关规定,我局于2018年1月15日向该公司留置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前依法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但整改到期后,该公司仍未改正其违法行为。2018年1月26日我局依法将该案移送资阳市公安局,经核实后,2018年1月29日,资阳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对该案予以立案。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代某及部分股东已被依法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用工所在地:市本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