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_1 | 处罚类别_2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结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证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当前状态 | 地方编码 | 公示期限 | 备注 |
(乐)安监罚【2018】第21号 | 乐至县上城壹号二期项目工地“2018.10.2”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 | 罚款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 四川福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陈羽 | 处以罚款20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2018-10-23 | 乐至县安监局 | 正常 | |||||||||
(乐)安监罚【2018】第23号 | 四川佳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案 | 罚款 | 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五项 | 廖道忠 | 513022196710101372 | 处以罚款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2018-10-23 | 乐至县安监局 | 正常 | |||||||||
(乐)安监罚【2018】第18号 | 四川福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案 | 罚款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四项 | 王安兵 | 510102197208168436 | 处以罚款23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2018-10-23 | 乐至县安监局 | 正常 | |||||||||
(乐)安监罚【2018】第26号 | 乐至县石佛镇联办机砖厂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案 | 罚款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款《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 | 乐至县石佛镇联办机砖厂 | 邓绍雄 | 处以罚款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2018-10-17 | 乐至县安监局 | 正常 | |||||||||
(乐)安监罚【2018】第25号 | 乐至县石佛镇联办机砖厂“2018.9.26”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 | 罚款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 乐至县石佛镇联办机砖厂 | 邓绍雄 | 处以罚款20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2018-10-17 | 乐至县安监局 | 正常 | |||||||||
(乐)安监罚【2018】第24号 | 乐至县石佛镇联办机砖厂“2018.9.26”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 | 罚款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 《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第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 乐至县石佛镇联办机砖厂 | 邓绍雄 | 处以罚款1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2018-10-17 | 乐至县安监局 | 正常 | |||||||||
(乐)安监罚【2018】第20号 | 乐至县文峰工业园区杭萧钢结构项目工地“2018.9.22”爆破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 | 罚款 | 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五条、《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第7.2.4和第13.6.1及《乐至县公安局使用爆炸物品审批表》 |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其实吧条第一款第一项 | 乐至县成功爆破有限责任公司 | 杨永太 | 处以罚款5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2018-10-12 | 乐至县安监局 | 正常 | |||||||||
乐工质处字〔2018〕136号 | 关于印开华涉嫌销售不合插座案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印开华 | 512022600076961 | 印开华 | 一、立即停止并改正违法行为; 二、没收违法所得32元(叁拾贰元); 三、罚款:268元(贰佰陆拾捌元)。 |
2018-10-8 | 乐至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正常 | 512022 | |||||||
乐工质处字〔2018〕137号 | 关于赵军涉嫌销售不合格电风扇案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赵军 | 92512022MA637DBR5N | 赵军 | 一、立即停止并改正违法行为; 二、没收违法所得64元(陆拾肆元); 三、罚款:436元(肆佰叁拾陆元)。 |
2018-10-23 | 乐至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正常 | 512022 | |||||||
乐工质处字〔2018〕136号 | 关于印开华涉嫌销售不合插座案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印开华 | 512022600076961 | 印开华 | 一、立即停止并改正违法行为; 二、没收违法所得32元(叁拾贰元); 三、罚款:268元(贰佰陆拾捌元)。 |
2018-10-8 | 乐至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正常 | 512022 | |||||||
乐工质处字〔2018〕137号 | 关于赵军涉嫌销售不合格电风扇案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赵军 | 92512022MA637DBR5N | 赵军 | 一、立即停止并改正违法行为; 二、没收违法所得64元(陆拾肆元); 三、罚款:436元(肆佰叁拾陆元)。 |
2018-10-23 | 乐至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正常 | 512022 | |||||||
(乐)食药监流罚〔2018〕124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有友®泡凤爪案 | 1.警告;2.没收非法食品 | 3.罚款 | 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 |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 乐至县东山镇丽儿姐食品店 | 92512022MA6922QQ09 | 陈丽 | 1.警告;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有友®泡凤爪(山椒味)1袋;3.罚款500元(伍佰元正)。 | 2018-10-16 | 乐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115118224514046373 | ||||||
(乐)食药监药罚〔2018〕43号 | 经营劣药木瓜案 | 1.没收违法所得 | 2.罚款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 乐至县瑞丰大药房大佛冷均彬药店 | 92512022MA62UFDJ28 | 冷均彬 | 1.没收违法所得2.7元;2.并处货值金额15元2倍的罚款30元。 | 2018-10-16 | 乐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115118224514046373 | ||||||
((乐)食药监流罚〔2018〕115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连山大刀肉等3个品种食品案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非法食品; | 3.罚款 | 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第十一条的规定 |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 乐至县石佛镇张春秀副食品店 | 512022600001023 | 张春秀 | 警告;没收涉案的食品连山大刀肉等3个品种食品 | 2018-9-30 | 乐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115118224514046373 | ||||||
(乐)食药监流罚〔2018〕123号 | 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仲弘藕粉片案 | 1警告;2.罚款。 | 违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 |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 乐至县名品副食商场 | 92512022MA62K6YX12 | 柳成枝 | 1.警告;2.罚款600元整。 | 2018-10-8 | 乐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115118224514046373 | |||||||
(乐)食药监流罚〔2018〕125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酸萝卜老鸭汤炖料案 | 1.警告;2.没收; | 3.罚款。 | 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 |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乐至县双河场乡石庙子村家家悦超市 | 92512022MA657N302C | 刘秀琼 | 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酸萝卜老鸭汤炖料3袋;3.处500.00元(伍佰元整)罚款; | 2018-9-28 | 乐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115118224514046373 | ||||||
乐住建当罚〔2018〕第1015-1号 |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 责令整改 | 罚款 | 在乐至县天池镇翰林国际二期项目现场裸土未履盖,进出车辆未冲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69条规定 | 黄建平 | 511022196510203817 | 1000元 | 2018.10.15 | 乐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512022 | 1年 | |||||||
乐住建当罚〔2018〕第1026-1号 |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 责令整改 | 罚款 | 在乐至县天池镇“上城壹号”项目施工现场脏乱差,部分作业人员未戴安全绳,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 | 四川福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51202273488786XY | 1000元 | 2018.10.26 | 乐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512022 | 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