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8个部门印发的《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39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有发生联合惩戒成效的,请及时填写“联合惩戒反馈”表(见附件1),报送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办公室(邮箱:zyxytxjs@163.com)。
附件:1. 联合惩戒反馈表
2. 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1399号)
资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代章)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 1
联合惩戒反馈表
序号 |
奖惩或奖励对象 |
统一代码或工商登记注册号 |
守信或失信情况 |
发起部门 |
联动部门 |
奖惩依据及奖惩措施 |
惩戒时间 |
成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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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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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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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13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