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加强信用监管,是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一环,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是今后一个时期各地区各部门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会议要求,一要把握信用监管的核心内涵,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重点体现在七个方面:一是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机制;二是分级分类的监管机制;三是大幅提升失信成本的监管机制;四是信息充分共享和依法依规充分公开的监管机制;五是充分体现以“互联网+”为特征的大数据监管机制;六是更加注重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的监管机制;七是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监管机制。二要务实推进信用监管落地落实,具体要让信用承诺、诚信教育、自愿注册、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报告应用、市场禁入措施、信用修复落、联合奖惩、信用自净建设、法治措施十个方面落地见效。三要实现信用监管高质量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越来越重视,全社会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越来越关注。信用建设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要注重信用手段越管用,越要防止滥用泛用;信用惠民便企措施越丰富,越要尊重市场规律;社会公众对信用接受程度越高,越要依法依规;信用信息越是充分共享,越要重视主体权益保护。
下一步,市信联办将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加快出台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重点领域联合惩戒实施方案,推动信用10个领域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让守信者“无事不扰”,让失信者“时时不安”,以扎实的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